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及其职级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职责、权利、 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三)按绩效考核标准、流程体系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