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加 强公司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署办公。 第五条 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了解审计范围内的业务,并通过后续教育和职业实践等途径,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保持和提升专业工作能力。 第六条 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 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