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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6885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力合微力合微(SH:688589)2025-08-27 19:49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深圳市力合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