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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6885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力合微力合微(SH:688589)2025-08-27 19:5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 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并 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