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6885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会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5] 职责与要求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7] - 证券部、人力资源部等须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料[9]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4]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记录及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