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7月22日在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5,328,310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3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5,328,310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认购与转让 -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等多家公司和个人于2014年6月27日以净资产折股认购不同数量股份[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39]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58][60][6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1][162]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股东会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同意[167] 其他规定 -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不同金额占比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审批[51][110][1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79][18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1][193]
力合微(68858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