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00087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以及职工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 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 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