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0024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4] - 有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6] 履职与管理 - 大股东有通报重大信息责任[9] - 原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职责终止 - 秘书出现规定情形,董事会1个月内终止聘任[11] - 连续3个月不能履职,董事会终止聘任[11]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秘书为负责人并保管印章[14] - 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事务并签保密协议[1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