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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富森美富森美(SZ:002818)2025-08-27 19:51

股份转让限制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离任后六个月内锁定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股份[11] - 离职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3]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特定时点或期间2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披露,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日内报告公告[9][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10] - 股份变动前2日通知董秘,当日报告董事会,董事会2日内申报公告[19] 交易禁止规定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和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5]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6]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违规转让面临责令购回等措施[14][22] 制度相关情况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由成都富森美家居董事会发布[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