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5]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8]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9] 决议形成规则 - 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利润分配相关 - 董事会会议就利润分配事宜决议,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再出具正式报告[31] - 公司拟以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不审计[31]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0] - 董事会会议由主持人提请董事对提案发表意见,指定独立董事宣读意见,制止阻碍会议行为[22]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用传真等方式[24]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30]
富森美(0028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