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资金 - 公司委托理财用自有闲置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十二个月[4] 审议披露规则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委托理财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股东会审议披露[7] 现金管理流程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超标准需股东会通过[7] 部门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投资前论证等工作[8] - 内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业务风险评估和监控[11] 监督管理机制 - 财务总监跟踪委托理财进展及安全状况,异常报董事会[11] - 独立董事可检查委托理财,必要时聘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11] - 审计委员会可检查委托理财,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投[1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在理财产品异常等情形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