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3] - 可对特定条件单位提供担保,如业务互保等[5] 申请与审核 - 被担保企业申请需提供基本资料、财务报表等[12] - 决定担保前需全面调查审核并出具评估报告[12] 审议批准 - 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特定比例董事审议同意[17] - 七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子公司担保 - 为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同等担保[16] - 可预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审议[20] - 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21] 合同与执行 - 获批后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相关条款[23] - 督促办理抵押、质押登记[23] - 主合同变更需重新报批签订合同[24] 债务处理 - 督促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内还款[29] - 未还款及时报告并披露信息[33] 责任与制度 - 严控担保风险,违规造成损失责任人赔偿[35] - 擅自签订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38]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