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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捷汽车(30156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众捷汽车众捷汽车(SZ:301560)2025-08-27 19:51

担保规定 - 被担保人须具较强偿债能力,不符但风险小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可担保[8][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1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股东会审议[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18] - 可对两类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资料与办理 - 被担保人经营和资信状况资料应包含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等内容[10]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协助办理[25] - 财务部门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等工作[26] - 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协同财务部门做好被担保单位的资信调查等工作[28] 合同与披露 - 担保合同订立时责任人需审查合同,拒绝不合理条款[22] - 董事长或经授权人员根据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27]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33]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及时披露[33]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33] 追偿与追责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30] - 公司有权追究违规提供担保当事人责任[36] - 违规者可能受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涉嫌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3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8]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