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人员离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高离任公告[4] 人员补选与确定 - 公司需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 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人员任职限制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高[5] 手续办理 - 董高正式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和离职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