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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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控股股东承诺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快讯· 2025-05-26 19:24
上能电气(300827)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吴强承诺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承诺函出具日,及 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不减持所持有的上能 电气股票,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 ...
上能电气(300827) -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2025-05-26 19:20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 中国.江苏.无锡 | Wuxi.Jiangsu.China | | --- | --- | | 总机:86(510)68798988 | Tel:86(510)68798988 | | 传真:86(510)68567788 | Fax:86(510)68567788 | |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 E-mail:mail@gztycpa.cn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下发的审核函〔2025〕020016 号《关于上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本所作为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计师事务所,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相关问 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注: 1、本回复说明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审 ...
上能电气(300827) -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05-26 19:20
股票简称:上能电气 股票代码:300827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公告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16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已收悉。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上能电气")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 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注: 1、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修订 稿)》中的释义相同。 2、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 3、本审核问询函 ...
上能电气(300827) -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5-05-26 19:20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INENG ELECTRIC CO., LTD.) (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 6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公告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 股票简称:上能电气 股票代码:300827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 ...
上能电气(30082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2025-05-26 19:20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律证字[2025]AN036-6 号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 ਮ | | --- | | 目 | 录 1 | | --- | --- | | 第一部分 | 问询函回复 4 | | 问题一 4 | | | 问题二 31 | | | 问题三 51 | | | 第二部分 | 新期间的补充信息披露 60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0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60 |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61 | | | 四、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64 | | | 五、发行人的业务 64 | | |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65 | | | 七、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66 | | | 八、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70 | | ...
上能电气(300827)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5-26 19: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零二五年五月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3-1 |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1 | | --- | | 目 录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0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4 | |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15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6 | |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 ...
上能电气(300827)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26 19:20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1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 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6 日 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上能电气(300827)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05-26 19: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零二五年五月 发行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唐涛和张思莹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 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 3-1-1 | 目 | 录 2 | | --- | --- | | 释 | 义 3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4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4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8 | | | 五、保荐 ...
上能电气(300827) -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的公告
2025-05-26 19:20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2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26 日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 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的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了本次发行的预案,新增公司控股 股东吴强先生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据此,吴强先生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 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之配偶、 父母、子女未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上能电气股票。 2、自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之 配偶、父母、子女不减持所持有的上能电气股票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 3、本承诺的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 有约束力,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 ...
上能电气(30082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8:48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A0253 号 致: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贵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