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00073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4] - 兼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总经理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任期内变更接任成员任期为前任剩余任期[4] 总经理职责 - 决定公司本部诉讼标的1000万元以下200万(含)以上重大法律事务处理方案[6] - 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年度结束后作相关报告[18] 总经理办公会 - 例会原则上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召开,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9] - 应由二分之一以上应参会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出席人员为公司经理层成员,列席人员由主持人确定[9] 会议资料 - 议题提出部门需于会议召开前3日送交公司证券投资部议题资料[10] 报告事项 - 遇重大技安、环保事故等当日向董事会报告[19] - 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及时报告[19] - 预计经营业绩大幅变动应报告[19] -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事项应报告[19] - 经理层涉刑事诉讼当日直接报告[19] - 经理层为到期债务未清偿民事诉讼被告当日报告[19] - 经理层被行政监察或纪律检查机关立案调查当日报告[19][20]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细则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