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30017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3][4] 申请与审批 - 暂缓披露信息需满足特定条件[5] - 申请经部门、董秘办、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批[7] 登记与保存 - 拟作处理的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涉及商业秘密需登记相关信息及影响[8] 披露要求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特定秘密可豁免披露[8]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9]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