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30017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六条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1 / 5 第二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定义 第五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