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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3001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东富龙东富龙(SZ:300171)2025-08-27 19:5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 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包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一名召集人,且召集人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