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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3001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东富龙东富龙(SZ:300171)2025-08-27 19:5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 1 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