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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进感应(8386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进感应恒进感应(BJ:838670)2025-08-27 19:5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具会计专业背景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5]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机构须报告工作[16]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19]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起诉[22] - 内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2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26]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公司不迟于会前三天提供资料[27]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27]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3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