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进感应(8386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多次募集分别设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9] - 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11] 资金使用 - 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流动好、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2] - 使用超募资金应明确计划,经董事会决议、相关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按规定披露和归还[16][17] 项目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披露[17][18] - 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未达50%且超期限需重新论证[19] 其他规定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20]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属改变用途需股东会审议[24] - 财务部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帐[26] - 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