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股东权利及细则生效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提名董事权利[18]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