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3] 制度内容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下属多类公司[6] - 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7][9] - 知情人档案记录信息并保存至少10年[11][12] 报备要求 - 披露重大事项及时报备知情人档案材料[12] - 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13][14] 自查规定 - 报告披露前特定时间进行人员买卖股票自查[14] 责任义务 - 控制知情人范围,知情人保密且不得内幕交易[16][17] - 违规者承担赔偿等责任,公司追究违规人员责任[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