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管理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 - 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24]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设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8][10] - 官网设专栏收集答复诉求,特定情形开说明会[10][11] 会议安排 - 年报披露后及时开业绩说明会,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开年报说明会[12][20] - 提前2个交易日发召开年报说明会通知[21] 人员要求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6] 其他事项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开展活动编制记录并披露[20][22] - 向特定对象提供信息应向所有投资者披露[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