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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SH:603856)2025-08-27 20: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山 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得超过三家,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 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曾具备注册会 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