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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SH:603856)2025-08-27 20: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宏管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 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命,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