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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SH:603856)2025-08-27 20: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修订)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初 稿、正式稿等,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 的签字确认。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 意见。 第九条 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 审核。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 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公司业绩预告前,应勤勉尽责,主动关注、积 极核实报告期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