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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SH:603856)2025-08-27 20: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投资者 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