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 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和《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