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6884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主体资格[1][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4] 激励计划流程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审核意见等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4] - 《激励计划(草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其他要点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 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