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5月9日获批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90185179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90185179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股东会决议[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0][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3名独立董事,职工董事1名[69]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8]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 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9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日通知[105]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作为信息披露媒体[1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1][112][11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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