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或特定股东请求,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特定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与投票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14] - 特定情形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决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应列明相关信息[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0] - 关联关系股东应回避表决[2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2]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3] 决议实施与通过条件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5] - 公司回购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等由股东会特别决议[28]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9] - 关联事项特别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其他规定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9] - 本规则修改草案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四创电子(600990) - 四创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