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 对外担保风险,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 此制定制度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参照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只能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 保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和财务方面正常,不存在比较大的经营风险和 财务风险; 2.被担保方或第三方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提供有效的 反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 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6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当发生担保业务时,公司资本运营部指派专人 担任担保业务经办人员。 第六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 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及审议程序 第七条 公司只能为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