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股权与治理 - 公司100%控股全资子公司[2] -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人数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11] - 公司向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派出董事[10] 子公司会议安排 - 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两次董事会[9] - 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会其中一次应在每年年底之前召开,另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9] 信息汇报与管理 - 外派董事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会议情况[13] - 非经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后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资本运营部备案[15] - 发现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在2日内报告公司相关对口职能部门[21] - 子公司相关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资料上报公司资本运营部[27] - 项目投运后,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15日内向公司资本运营部提交书面情况报告[28] - 月度财务报表和月度经营情况报告下月2日前报送公司[28] - 季度财务报表和季度经营情况报告下季初10日前报送公司[28] - 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及分析报告分别在7月15日前和1月15日前报送公司[28] - 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并上报公司[31] - 公司委派或推荐至子公司的董事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公司提交年度履职报告[21] 子公司管理职责 - 公司总经理负责子公司管理的领导工作[5] - 资本运营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利[5] -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派人员行使人事、监督和管理工作[5] 子公司决策与考核 - 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18] - 子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特定事项前,派出人员须及时报告公司并根据意见发表统一意见[22] - 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对子公司考核的主要数据来源[33] 子公司财务与分配 - 子公司应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报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1] - 对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31] - 子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37] - 子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37] - 子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37] - 子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38] 其他事项 - 公司2020年12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同时废止[40] -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按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执行,控股子公司依据自身《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执行[34]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