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制度情况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2] 捐赠相关 - 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7] - 捐赠流程包括洽谈意向、拟定协议、签署与审批[8] - 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等,不得向有控制关系单位捐赠[9][10] - 同一性质、对象年内除特殊情况不重复捐赠[10] 审批规则 - 单笔100万元以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报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秘书备案[13] - 单笔100万元以上,经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讨论,由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董事长批准累计超100万元后,每笔均需报董事会批准[13] 审计报告 - 全年对外捐赠情况纳入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并报全体股东[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