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6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二)分类授权原则: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应当坚持 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权。授权对象应 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 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授权 权限。 (四)有效监督原则: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 效率,增强公司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 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本制度所称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