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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SH:601518)2025-08-27 21:03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8月26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 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 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 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审计法规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在董 事会秘书领导下,处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事务。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