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SH:601518)2025-08-27 21:03

制度规定 - 总经理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 授权审批 - 董事会对总经理一般性授权中固定资产处置与购置审批每次不超200万元[9] - 董事会对总经理一般性授权中专项工程款支付审批每次不超500万元[9] - 董事会对总经理一般性授权中改扩建工程款支付审批每次不超1000万元[9]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租期三年以下(含三年)且年租金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固定资产出租事项[25] 人员职责 - 总经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财产安全[10] - 总经理应培育企业核心能力,提升运行效率[10] - 总经理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11] - 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编制等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14] - 财务总监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方案,拟订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建议方案[14] - 财务总监监控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14] - 公司经理层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9][20] - 经理层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20] - 经理层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三年内(含第三年)仍有效[21]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临时召开[24] - 总经理办公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经理层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综合办公室需在会议召开前2日发出正式通知[26] 任期规定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32]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32]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总经理应就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和决定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报告[29] - 总经理报告事项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及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等[29] 人员聘任 - 董事会可委托提名委员会开展总经理聘任或解聘工作[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