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须超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选举产生[4][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3] - 须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4] 考评与薪酬方案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经述职、评价后报董事会审议[10][11] - 董事基本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管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施行 - 本细则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2019年细则废止[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