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688295)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复神鹰中复神鹰(SH:688295)2025-08-27 21: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8] - 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8] - 近36个月内受处罚或谴责的不得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发表意见[13] - 最迟发布选举通知时向交易所提交候选人材料[14]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13]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需60日内补选[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部分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2] 独立董事委员会要求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人士任召集人[25] 独立董事其他规定 - 董事会至少1/3为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人士[11] - 每年自查和评估独立性并披露[10]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公司兼任[32] - 每年不少于15日到公司现场[32] - 工作记录等保存十年[3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38] 公司相关责任 - 承担独立董事费用[30] - 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 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