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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粮 液(0008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五粮液五粮液(SZ:000858)2025-08-27 21:0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业绩预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股东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信息披露责任人与部门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2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1] 信息披露流程与要求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书面报告董事长[21] - 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当日书面报告董事会[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文件保存与通报 - 信息披露公告文稿等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少于10年[32] - 信息公开披露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向董事和高管通报[33] 报告审核时间安排 - 财务部需在审议年度、半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前12个工作日,季度报告前5个工作日提供财务资料[36] - 董事会办公室需在审议年度、半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前6个工作日,季度报告前2个工作日将报告提供给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审核[36] - 董事会办公室需在审议年度、半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前5天将报告提供给董事审阅[36] 报告审定与审计 - 定期报告修改后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审定数据准确性,董事会秘书审定文字表述[3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8]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8] 信息披露媒体与豁免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40]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2]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2] 内部审核与保存 - 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内部审核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43]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3] 内幕信息与办法规定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处分[47]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025年8月26日发布[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