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0028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 - 公司应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填写档案[10] - 重大事项披露变化或交易异常应提交档案[13]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备忘录[13] - 证券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相关主体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15]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在公司内部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8]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9] 保密规定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财务报表及数据[21]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要签订保密协议[22] 自查与处罚 - 公司应在报告及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交易情况[26] - 发现问题核实追究责任后两个工作日报送深交所[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结果应报送备案并公告[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