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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30038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溢多利溢多利(SZ:300381)2025-08-27 21:0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委员会组成与运作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至少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职权行使规则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17] 公司支持措施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4]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人员信息畅通,使其获得足够资源和专业意见[24]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实地考察[24]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0] - 2名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5]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无法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6]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6]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