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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应急(30052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船应急中船应急(SZ:300527)2025-08-27 21:0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 数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