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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应急(300527)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船应急中船应急(SZ:300527)2025-08-27 21:0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任职资格并提建议[7]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候选人建议和相关材料[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监督与记录 - 审计委员会监督工作,有权要求重新审议或提请股东会审议[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备案[13] 规则实施 - 本规则2025年8月27日起实施,原规则废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