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应急(300527)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船应急中船应急(SZ:300527)2025-08-27 21:0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 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