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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30135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方长龙北方长龙(SZ:301357)2025-08-27 21:0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 事会秘书或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内部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