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 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方长 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合同专用章、董事 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五)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六)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通知、报告等。 1 印章管理制度 (七)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 部门的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