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北方长 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