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 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方长龙 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