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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30135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北方长龙北方长龙(SZ:301357)2025-08-27 21:05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 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权选举多位候选 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股东会仅选 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